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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遇計畫應取得檢察官同意。而且,並非人人盡可參與,被告必 須犯罪時已年滿 18 歲、具有美國公民或合法居留權的外國人、居住在 當地司法轄區、符合 DSM 標準的中度或重度物質使用障礙、有負擔 治療費用的資金來源(含保險)、願意遵守治療法庭的程序與命令 (包括接受一定期間之保護管束、緩刑附加社區命令、完成戒癮療 程)、具備《美國殘疾人法》規定之參與治療方案的能力、經評估具 有再犯之高風險及戒癮之高需求。 法庭通常會在逮捕被告後委請治療團隊儘快辨識及篩選個案,團 隊則在收到通知後的兩週內即對轉介處分採取行動。治療團隊通常由 法官、協調人員、警務人員、檢察官、律師及觀護人組成,有些州可 能再加入社會工作者及治療顧問。治療團隊的辨識及篩選,可能考慮 被告的犯罪前科、犯罪期間及其他狀況,以確認其資格。常見被排除 參與的因素有:聯邦定義的暴力罪犯、幫派組織成員、嚴重的心理問 題(幻覺、妄想症、反社會人格)或認知障礙(理解困難)、機密告 密者(仍為執法機構擔任線民)、身體需要隨時留意醫療狀況、無交 通工具或可用資源、無意遵守治療計劃或法院命令、無吸毒史、身體 無法活動、居住地遠離治療機構、非法移民、緩刑期間低於 2 年 39 外,也使用美國公共衛生管理公司( Public Health Management Corporation PHMC )旗下的治療研究機構( Treatment Research Institute TRI )研發的《風險需求分類表》( Risk and Needs Triage RANT ),作為辨識及篩選個案的工具。較常使用的簡易版 RANT® )相當易於理解、評分及完成報告,可以讓計劃人員在 15 分鐘以內進行施作,透過簡單的畫面引導使用者完成 19 個題目,並針 對個案的風險及需求高、低,而在 4 個象限當中判讀再犯風險的級別 40 被告一經確認符合資格,其身份將轉為參與處遇計畫的個案 Client ),由觀護人或矯正署轄下機構負責監督及管理。計劃之相 關措施包括根據法院命令實施適當措施、區分個案級別以了解家庭環 境、提供社區聯繫、轉介適當機構及監督日常活動。所有替代方案不 會將風險程度迥異的個案置於同一個諮詢小組、醫療環境或住居處 觀護人應定期對個案評估,確保符合緩刑或審前釋放之條件,提 供社會復歸服務並解決風險及需求問題。社會復歸服務項目包括轉介 39 Fifth Judicial District Judges (2018).

Adult Treatment Court Guideline Manual. District Treatment Court Coordinators, Judges, Administration, Minnesota Judicial Council. pp.13-14. 40 h ttps://research.phmc.org/products/criminal-justice-tools - 18 - 美國 公共衛生管理 2021 年1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