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eder-Root — 《增值税一站式服务指南》

交。事实上,成员国将为此类信息的提交设立一个门户网站。 信息会因应税人所注册加入的机制,即非欧盟机制、欧盟机制或进口机制,而 有所不同。 识别号所在成员国一旦收到并核实所需注册信息(见以下第 3 点),这些信息 以及其任何更新将被储存于其数据库以及转发给其他成员国。使用非欧盟机制 或进口机制的应税人此时会收到一个识别号所在成员国配发的单一增值税识别 号。欧盟机制下,则不另配发一个单一增值税识别号,而是使用已配发与应税 人的国家增值税识别号。 附件 2 中列有成员国之间互相转发的注册信息项。 3. 识别号所在成员国对注册信息是否进行核实? 识别号所在成员国将对某些提供的注册信息进行核实,以确保应税人符合条件 使用该机制。该成员国将至少核实应税人是否已在另一个成员国注册了同一 “一站式服务”机制,或应税人是否可能正处于禁止期(见排除机制外部分)。 识别号所在成员国可根据核实结果,拒绝应税人注册使用“一站式服务”机制。 应税人可根据国家有关程序对该决定提出上诉。 4. 应税人可否注册多于一个机制? 可以,因为这些机制涵盖不同供应,并向不同的应税人开放。 设于欧盟的应税人可以使用欧盟机制和进口机制。 不设于欧盟的应税人可以使用所有三种机制。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