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eder-Root — Veeder Industrial Equipment Service Manual & User Guide PDF Download (EN)

其向非应税人在该成员国内提供的服务。因此,任何成员国都可以是消费所在 成员国。 欧盟机制下,应税人可以向其不设有业务或固定经营场所的成员国申报其向非 应税人在该国提供的跨境服务。在供应方设有业务的成员国内向非应税人提供 服务,则不能申报欧盟机制,而必须在该成员国国家增值税申报表中申报。 应税人也可以在欧盟机制下申报欧盟内部商品远程销售,无论运输终程地为哪 一个成员国。因此,在该情况下,任何成员国都可以是消费所在成员国,包括 识别号所在成员国,条件是商品运输启程地必须在另一个成员国。 此外,视同供应方可以申报成员国内商品供应(即商品的运输 / 发送起止于同一 个成员国),无论其是否在该成员国内设有业务。 因此,在该情况下,任何成 员国都可以是消费所在成员国。 进口机制下,应税人可以申报从第三领土或第三国进口的商品,其向客户在欧 盟境内进行远程销售。这只涵盖低价值商品,即内在价值不超过 150 欧元的寄 售商品,其并不适用于须缴纳消费税的商品。因此,在该情况下,任何成员国 都可以是消费所在成员国,包括识别号所在成员国。 表 1 :消费所在成员国 7) 固定经营场所的概念 固定经营场所定义为在人力资源及技术方面具有充分持久和合适的结构,以便 接收、使用或提供相应供应。仅拥有增值税识别号本身并不足以使一个业务场 所有资格成为固定经营场所。 3 对视同供应方的例外,见上文第 6 7 消费所在成员国 非欧盟机制 任何成员国 欧盟机制 服务: 供应方未设有业务的任何一 个成员国 商品: 任何并非商品发送/运输启程 地的成员国3 进口机制 任何成员国